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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视巡察

关于对十四届县委第十、十一、十二轮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督查情况的报告

稿件来源:隆德县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 2021-08-20 00:00:00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

  根据隆德县纪委监委《十四届县委第十轮、十一轮、十二轮巡察整改督查工作通知》要求,由县纪委监委牵头,抽调县纪委监委、组织部、宣传部、巡察办人员组成督查组,自7月26日至8月9日对十四届县委第十、十一、十二轮巡察整改情况进行了督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督查整体情况

  从督查整体情况看,绝大部分部门(单位)党委(党组)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县委巡察意见建议整改通知书和整改清单要求,对照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进一步分解细化巡察反馈的问题,有针对性的制定整改措施,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及时立行立改,并建立较为规范完整的整改台账。其中县医保局、民政局、审批服务局整改台账规范齐全有条理,分类清晰有针对性,并装订存档。

  二、整改成效方面

  绝大部分被巡察部门(单位)严格落实“越往后越严”的要求,对照巡察反馈的问题对原有规章制度进行完善,其中县委办完善《办公室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隆腾旅游有限公司完善《隆德县隆腾旅游公司董事会议规则》、公安局完善《隆德县公安局执法卷宗评查制度》、政府办完善《中共隆德县办公室保密工作制度》、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修订《中共隆德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建立全新、严密严谨的规章制度,其中法院制定《上诉发改案件沟通联络制度》《终本执行、撤诉、代表委员关注案件、发回重审案件随机回访制度》、审批服务局制定《隆德县“12345”便民服务热线运行管理办法》等机制。本轮督查中发现,三轮被巡察的18个部门(单位)共制定、完善20项长效机制。被巡察党组织党的建设得到显著加强,进一步提高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进一步规范了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改进了工作作风,并及时将整改结果向党内公开,整改结果均达到预期并取得阶段性成果。

  三、督查发现的问题

  1.对巡察反馈的问题整改不到位。档案馆领导对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整改工作交由1名办公室工作人员承办,分管领导指导不够,整改不到位。县纪委监委在2020年11月及今年1月针对档案馆整改方案及整改需要的佐证资料进行2次面对面指导,但未引起档案馆领导及工作人员重视,本次督查中仍存在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台账混乱等问题。整改方案与巡察反馈的问题未一一对应,部分整改措施没有针对性,存在空话套话的现象,如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指示精神不够扎实”的问题上,整改措施只简单书写总书记视察宁夏讲话的重要性及意义,无详实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整改佐证资料与提供的资料不相符,如党风廉政建设、廉政警示教育等资料不齐全,部分资料、会议记录缺失。

  2.整改台账、佐证资料整理不规范。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对反馈“在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及区市县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问题,缺少部分佐证资料。六盘山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反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市县重大决策部署方面”的问题,佐证资料不齐全,无法提供职工会议记录、党工委会议记录和信息等材料;开展廉政教育谈话会等各类会议时,签到册无请假记录、未出席人员无请假手续,党工委主要负责人评议内容无记录。

  3.整改资料未进行归档。档案馆整改台账管理混乱,巡察整改资料与日常工作资料混装。自然资源局佐证资料整理不够详细,比较笼统,未具体详实整理佐证资料。科技局、农业农村局、应急管理局佐证资料整理分散不集中,未对整改台账进行详细归档。

  4.国有企业对反馈的部分问题正在办理中。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对反馈“在落实重要决策部署推进方面有差距”的问题,公司现有隆德县六盘山范家峡生态旅游森林公司建设项目、隆德县崇安民俗旅游开发项目和隆德县神林山庄乡村自驾游基地建设项目3个风险项目,企业出现风险后国资公司起诉了剩余基金资金及逾期本息,目前正在办理中;对反馈“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体制不完善”的问题,国资公司与借款人达成协议,正在整改中。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反馈“审计督查中提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目前尚有6笔(5家)850万元代偿在进行追偿中,现已全部进入司法追偿程序,追偿正在进行中;对反馈“公司监督机制未有效发挥应有作用”的问题,由于现人员岗位调整未完成,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具体人员仍未确定,无法召开原有董事会成员进行变更事宜,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整改建议

  1. 对整改不到位的县档案馆、六盘山工业园区责令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佐证资料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

  2. 对县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建议由县财政局监督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佐证资料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

  3. 对于其他在督查中发现问题的部门(单位),建议对照整改中发现的问题扎实开展整改工作,并将整改结果于15个工作日内报县纪委。

  4. 对于15个工作日内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整改台账不规范的相关部门(单位),由县纪委将对未整改到位的部门(单位)追责问责。

  中共隆德县纪委

  2021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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